已退休的最高法院庭長顏南全,2001年承審富商翁茂鍾相關民事案件時,讓翁到最高法院、不當接觸,且事後他還收了翁的襯衫並為兒子兵役事宜請託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顏有違失應降級處分,但因他最後違失行為2010年,但監察院今年6月才移送,已逾舊法公務員懲戒時效10年,判決免議。可上訴。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涉不當往來,監察院在2020年彈劾石木欽,並要求司法院調查,司法院人審會2021年1月29日認定前法官顏南全與翁茂鍾不當往來,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通過彈劾案。

監察院認為,顏南全曾參與審理翁茂鍾經營事業相關刑事訴訟,卻於事前或事後參加與其審判職務有利害關係人的飲宴應酬、球敘及收受禮品,易令人產生法官與商人結交往來的印象,損及一般社會大眾對審判獨立尊重與信賴,違失情節重大,若不循司法懲戒程序導正,實不足維護司法在社會大眾的公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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