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的「111年8月至9月連續未足額單位名單」指出,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應進用640名身心障礙員工,但僅進用595人、不足人數達45人、為私立單位中最多,更較上期增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表示,因台積電員工人數增加,且部分與學校合作專案結束,導致不足額進用,目前已積極媒合身心障礙員工。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應進用具有就業能力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未足額進用的單位,應向地方政府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金額為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若無正當理由還可處2萬元至10萬元罰鍰。
若以台積電未足額進用45人為例,則應繳納113萬6250元差額補助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及特定對象就業組副組長呂美慧表示,因台積電員工人數增加,且原本與學校合作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專案結束,導致未足額進用人數大增,近日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及地方政府也前往台積電拜訪,請台積電先盤點出相關職缺,如果有需要也會提供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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