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東南路1處民宅,6日清晨遭祝融,一場大火造成3代5人命喪火窟,66歲陳姓阿公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因認陳男涉犯刑法第173條第1項之放火及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
台中地檢署指出,陳姓被告家屬雖指其精神狀況有異,經檢察官調取其就醫資料後,並未發現有相關診斷紀錄可佐,檢察官仍請法院審酌被告之精神情狀,是否有刑法第19條第1項、第2項原因存在之可能,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依職權令被告入司法精神醫院、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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