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小明(化名)2018年間與陸籍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婚後便在台灣一起生活,沒想到隔年小美拿著黑色垃圾袋跟公婆說要出門一下,人卻就此失聯,小明最後透過警方協助才知道,妻子已經飛回家了;法官考量到夫妻倆已經分居超過3年,最終判准2人離婚。
據判決書指出,小明(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於2018年4月12日在大陸登記結婚,並於同年10月2日回台辦理結婚登記,婚後便在台灣一起生活,然而,妻子卻質疑他與前女友仍有往來聯絡,雙方曾為此發生爭執,後來妻子即於2019年間逕自離家再無音訊,雙方分居迄今已超過3年,婚姻已發生嚴重破綻,夫妻關係實無可挽回,因此小明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庭審理時,小明弟弟到庭證稱,他和哥哥、嫂嫂住一起,也一起工作。哥哥、嫂嫂在檯面上相處起來很OK,檯面下他就不清楚,當時嫂嫂手上拿一個黑色垃圾袋、只跟父母親說要出門一下,父親覺得她是要去丟垃圾,哥哥下班回來後,打電話給嫂嫂沒有接,後來透過警察打給她,嫂嫂接起來說人已經在大陸了,之後都沒有看過哥哥、嫂嫂聯絡。
法官依職權函詢內政部移民署,發現小美曾於2018年9月13日、2019年3月26日入境,最後於2019年5月12日離境後即未再有入境之紀錄。
法官認為雙方分隔兩地、婚後無共同生活至少已3年,此期間依社會通念觀之已非短暫,而小美離家一事已造成雙方關係嫌隙,婚姻關係所生破綻已深,難以期待其回復,因此判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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