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表哥女友,雙方相談甚歡開房激戰,事後女方覺得這樣的關係不妥,然而男子卻不願結束關係,竟威脅要將兩人約砲事蹟告訴表哥,女子嚇壞只好乖乖答應再次開房,後來男子因拿裸照持續威脅,女方不堪其擾憤而報警提告,揭發男子惡行。
男子阿倫(化名)於2021年5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表哥18歲女友花花(化名),兩人在交友軟體上相談甚歡後來便約砲,事後花花覺得不妥有意斷聯,然而阿倫不願這樣結束兩人關係,竟恐嚇要傳訊給表哥「表哥有一次你女朋友她媽媽不是叫你上來台北接你女朋友下去、你知道他前一天晚上約我去旅館砲嗎、如果你不信的話、聊天紀錄都還在」,想藉此讓表哥知道花花約砲的行為,花花看見後害怕阿倫把兩人性關係抖出來,便答應阿倫要求與他開房,兩人完事後阿倫見花花在洗澡,竟在透明玻璃的浴室外用手機拍下花花裸露的沐浴照。
事後在同年6月,阿倫以社群軟體Instagram傳送花花洗澡的照片給她,並說「沒有威脅、也沒有好不好玩,就是做個交易而已,我們可以商量一個兩個都可以接受的方案阿」、「拍幾張很重要嗎?有一張能證明是你就夠了不是啊」、、「所以跟你商量啊,商量一個你可以接受的頻率或次數,三天四天一次」、「我本來是想商量兩次或三次的,不要拉倒」、「反正我有的不只這張,那我會連之前的事一起說的。他要不要信他的事,我們第一次去開房間的事啊,把你身上的特徵說出來,他會不信嗎?」以此威脅花花要將兩人約砲告訴表哥,花花因心生畏懼且不堪阿倫多次恐嚇,便報警處理。
阿倫到案坦承犯行,法官勘驗事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刑2月、4月,並應執行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由於阿倫和花花雙方後來達成和解,且法官考量阿倫犯後具有悔意,性侵部分宣告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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