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憲兵營何姓、黃姓女兵因為軍中管理事務與吳姓女上士班長產生糾紛,2人便在臉書社群「靠北長官2020」投稿發文,公開毀謗吳女是「薪水小偷」,結果該篇文章被營長發現並擷圖,2人因而挨告受罰。
據判決書指出,何女與黃女2021年間服役於國防部憲兵營,因軍中管理有糾紛,黃女便撰寫一篇文章,指名道姓抱怨吳姓女上士班長,「請問三不五時說要回家增產報國都沒看到您的資產,爽領國家薪水,請問您是薪水小偷嗎?聽說無線電還不會用呢,行車安全教育也不會呢,請問您是3C小偷嗎?」等語傳訊給何女,再由何女投稿至Facebook社群「靠北長官2020」專頁。文章發布後,剛好被陳姓營長看到,並擷圖傳給吳班長,吳班長憤而報警提告。
法官審酌2人於案發時為現役軍人,本應遵守法治及紀律,竟發表該文章,嚴重損及吳女身為上官之領導統御威信,並對軍隊紀律及軍中倫常產生不良影響,行為實有不當。
法官考量何女始終坦承犯行,而黃女則於警詢及偵訊中否認犯行,法庭審理時才坦承犯行。依犯加重誹謗罪,判處何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義務勞務100小時,參加4場法治教育。
黃女則依犯加重誹謗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義務勞務120小時,參加6場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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