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關特別提醒,「線上聲明訴願」功能係基於便民考量而設,惟因訴願為要式行為,訴願書仍為訴願法規定之法定文件,故於線上聲明訴願之隔日起算30日,內仍須補送紙本訴願書及原行政處分書影本等資料,倘屆期仍未補送,將遭受「訴願不受理」決定,請商民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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