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實價已揭露的豪宅交易中,一個月至少有8間法人公司出手購置豪宅,其中有6筆都以無貸款交易,包括世偉開發和明曜百貨,各自以4億現金買入「冠德信義」13和14樓;大豫實業和大咸實業分別各以3.2億元、每坪222萬元無貸款買下「西華富邦」37樓各一戶。
此外,鴻益投資以現金1億入手中正區豪宅「皇翔紫鼎」24樓,新億投資以無貸款買進大直「冠德萊特莊園」8樓,壽元開發以2.24億買下「華固名鑄」18樓。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後,法人購屋將採申請許可制,降低法人置產的彈性,原本就有計畫以公司名義置產的高資產族,便積極在法案上路前布局,其中不乏以無貸款的方式購置,顯示這類高端買方現金流豐沛、置產需求仍強。
雖然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法人置產的節稅功能大大降低,不過公司購入豪宅,多為招待所使用,被視為商業往來的資源,具有展示公司資本實力的意味,相關費用包括買賣時所要支付的仲介費、裝潢費、精品家具,和入住後水電瓦斯、社區管理費等等,可認列為公司支出,仍有不少富豪會採取以公司法人名義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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