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陳凱凌被控在七股工業區開發工程案中,涉嫌收取廠商現金賄賂及喝花酒,去年12月23日遭裁定羈押後,因全案尚未偵結,承辦檢察官依涉犯重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於2月15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台南地方法院訂今天下午2點50分開庭審理。
檢調發現,黃姓廠商因有意參與七股工業區開發計畫相關工程,循線找上陳凱凌幫忙。期間陳凱凌收受廠商提供的現金答應協助,但最後因對方不符資格無法承攬工程告吹,進而導致東窗事發。檢調人員搜索陳凱凌的住處時,搜到1只牛皮紙袋內有現金10萬及名片1張,據查該名片即是黃姓廠商。
目前檢調掌握到陳凱凌帳戶內異常的現金流大約200、300萬元,陳雖坦承收取現金及喝花酒、接受性招待,但否認收賄。
另外,針對購屋資金來源一事,陳凱凌也否認不法,但因檢調掌握建設公司提供的購屋付款等相關資料,加上陳與其妻所證內容前後不一,互有出入,仍被認定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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