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學園區上市網通大廠明泰科技前法務經理呂紹甫,2013年勾結大陸的蔣姓女律師,向明泰謊稱辦理多項專利等法律案件,然後匯進蔣女在境外申設的紙上公司帳戶詐走數千萬元,一審依詐欺罪判刑7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考量呂與公司達成調解,改判囚2年定讞。
呂紹甫擔任明泰公司法務室經理期間,與有業務往來之大陸地區蔣姓律師熟識,他由蔣設立紙上公司,由他向明泰公司請款,致明泰公司誤認蔣女提供法律專業服務,將費用匯入該紙上公司的帳戶。
高院二審斥責呂男詐取明泰公司他案訴訟之和解金,濫用明泰公司之信賴,侵害他人財產權益,但考量他在高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業與明泰公司以2706萬元調解成立,改判刑2年,但因他日前因公共危險罪遭判刑4月確定,不合緩刑要件,沒有給呂男緩刑宣告,全案確定。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