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隆指出,依據過往判決,黃牛以程式大量搶購並高價兜售票票券,法院已有不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且不予處罰的案例。藝文展演產業蓬勃發展是台灣軟實力的展現,共同呼籲儘速完成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增訂黃牛條款,也希望在今年4月能夠三讀修正通過,以法律遏止黃牛亂象,保障消費者權益。

文教委員會召委范雲表示,台灣長期只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對黃牛開罰,但罰鍰金額不僅過低,還要「已經完成交易」才能報案;她肯定文化部聽見人民的聲音並做出回應,這是往好的方向邁出第一步,而大型演唱會實名制才是從源頭防堵黃牛的解方,台灣過去也有推行過的前例,也可以參考鄰近日本、韓國等相關經驗。

立委吳思瑤指出,她在立法院第9屆立委任期時就提出文創法修正草案,可惜遲遲沒有通過,如今黃牛問題引起群情激憤,文化部將提出文創法修法版本,她充分肯定,也期待能於4月盡速通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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