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金融機構更慘的是國內投資人。金管會21日公布,有五家銀行財富管理銷售有瑞士信貸的AT1債券,規模達新台幣16億元,另外國人投資境內基金對瑞信曝險0.28億元,無AT1部位,境外基金則有46.03億元的瑞信相關部位,AT1部分仍在清查中,初步看見有15檔基金約買到7,294萬元的瑞信AT1債。
瑞士金融監理單位Finma已宣布註銷瑞信173億美元的AT1債券,投資人將血本無歸,但瑞信股票則仍有價值,其他債券也尚沒有虧損,由瑞士銀行概括承受。
金管會21日更新銀保證三業到今年2月底對瑞信曝險金額,銀行資金對瑞信曝險461億元,包括投資瑞信金融債362億元,及拆存74億元,但銀行端沒有投資AT1債;保險業則投資瑞信有1,093億元,亦沒有AT1債,證券期貨自有資金則對瑞信曝險1.97億元,亦沒有AT1債券。
所以反而是高資產客戶及基金投資人踩到近17億元的AT1債券,恐損失慘重。之後就看銀行銷售時有沒有跟客戶說清楚投資風險,盡到相關責任。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去年金管會有看到瑞信集團警示風險,即在去年11月14日發函銀行,要因應國際金融情勢變化,強化銀行銷售金融商品程序,其中有兩大重點,一是預警管控機制,要求銀行對銷售商品的發行機構,強化重大事件的預警機制,若有信用風險、財務危機、重大舞弊事件,銀行都要即時掌握重要資訊,審慎評估,訂定停賣策略等,並由理專與客戶溝通,提供相關處理措施,協助客戶贖回,二是確保客戶權益保障,對客戶關懷,讓客戶掌握最新資訊變化,有評估依據。
童政彰強調,早在四個月前,就要求銀行要作到這二點,對於財管客戶投資前的相關風險,銀行必須充份告知,確認商品的公開說明書有詳實載明,告知相關風險,加上之前就要求的認識客戶、商品上架審查等,若不幸發生商品違約,對客戶的關懷都是有其必要的。
除了瑞信AT1外,銀行財管部門目前銷售全球大型金融機構的AT1等級債券,共有17家銀行,銷售金額345億元。至於銀行自己投資的AT1部位則非常少,約是7,000萬元。
國人投資境內基金中,對瑞信曝險0.28億元,沒有AT1債券;境外基金有46.03億元曝險,正調查AT1部位,其中PIMCO揭露15檔,約有7,289萬元瑞信AT1債。
另外,國人投資的基金中,有72檔基金投資有COCO BOND(應急可轉換公司債),共103.37億元,占率0.2%,另外有84檔基金投資有TLAC債券(類AT1債)共2,328.52億元,占率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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