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據社維法「意圖鬥毆而聚眾」才是犯法,但沒有證據指名黑衣人有聚眾鬥毆意圖,因此判無罪。(翻攝畫面)

北市南港區育成高中去年11月發生一票10多名黑衣人在放學時聚集校門口,原因是一名女學生的家長得知孩子遭威脅,於是找人到現場「展示實力」,學校教官事後報警,法官認為據社維法「意圖鬥毆而聚眾」才犯法,但沒有證據直接指名黑衣人有聚眾鬥毆意圖,因此判無罪。

台北市南港區育成高中去年11月2日下午4點有大量黑衣人群聚在校門,嚇壞不少家長,據了解原因是該校一名女學生在網路上被警告會遭不利,女學生的家長才到校接孩子,而黑衣人稱只是「剛好約好要一起吃火鍋」,但警方研判是家長撂人到場「展示實力」,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檢方依法起訴。

據ETtoday報導,法官審酌該校教官當時對女學生的家長說「我擔憂其他家長跟孩子看了會害怕,能不能先請他們離開?」但此句話不能被認為是「解散命令」,因此黑衣人沒有違背命令的違法行為,此外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3款規定:「意圖鬥毆而聚眾,處18000元以下罰鍰。」法官認為當時一票黑衣人聚集但沒有主觀上毆打爭鬥的意圖。

警方當時將現場數名黑衣人帶回警局,11人否認有毆打爭鬥意圖,稱只是去吃飯,警方也沒有查出其他可認定有聚眾鬥毆意圖的證據,法官因此判不罰。

法官認為據社維法「意圖鬥毆而聚眾」才是犯法,但沒有證據指名黑衣人有聚眾鬥毆意圖,因此判無罪。(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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