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北上174.3K處4日晚上7時許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24歲的洪姓男子開著BMW轎車行經該路段,車輛卻突然冒煙起火,嚇得他趕緊將車輛停在路肩。國道警察局今天說,車上4人順利脫困,事件發生一度影響外側路肩,未造成回堵情形車流正常,全案由台中市消防局鑑識調查中。
國道警察局大甲分隊說,國道3號北向174公里,於昨晚7時06分許,發生一起自小客車火燒車;經初步了解,洪男駕駛一輛BMW轎車,從伸港出發欲往大甲行經該路段時;洪男驚覺車輛有異常,立即停於外側路肩待援,車上4人順利脫困,隨即車輛起火燃燒。
警方指出,事件發生後一度影響外側路肩,未造成回堵情形車流正常,最後於晚上7時24分完全排除恢復通車,所幸本事件無人受傷,詳細事發經過及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大甲分隊接獲報案後,立即通知消防車、救護車、調派巡邏車前往處理,另派遣國道警察局及高公局緩撞車前往現場後方警戒疏導車流。
大甲分隊呼籲,駕駛平時應做好車輛定期保養,上路前檢查車況,若行進中發現有異常,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應儘速下車至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專線或110通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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