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胡姓男子與32歲邱姓男子各自騎乘機車搭載女性友人,4日下午7時許行經新北市新店捷運站旁的行人穿越道,因未禮讓行人遭義交提醒,兩人認為義交口氣差發生口角衝突,28歲吳姓男子見狀拿出手機拍攝,胡、邱兩人又與吳男發生爭吵,警方獲報到場勸導後各自離開,化解一場紛爭。

警方調查,胡男、邱男各自騎乘機車搭載女性友人,行經新店區新店路往北宜路方向、公車站旁行人穿越道時,遭義交攔停並提醒他們要停下來禮讓行人。胡男與邱男覺得義交的態度惡劣因而爆發口角衝突。

吳男路過現場時,被胡男與邱男認爲有拿手機拍攝,兩人便與吳男又爆發口角。警方到場後先詢問吳男是否有拿手機拍攝,吳男矢口否認後便先行離去。

胡男與邱男隨後向警方持續要求,要義交因其態度不佳而道歉,警員告知其無法強制義交人員道歉,且認爲禮讓行人並遵守義交指揮的必要性。現場並無有任何肢體衝突及受傷。

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副所長李宥宏表示,騎經行人穿越道時,因人潮衆多,務必禮讓行人,2023年3月31日起,未禮讓行人相關法則已加重、提高,呼籲用路人務必注意相關法則並遵守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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