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80歲老翁因不滿親戚養的狗曾對他吠叫,竟在雞脖子摻農藥偷偷丟在對方家門口讓狗吃,狗當天下午口吐白沫送醫不治,老翁事後還辯稱只是餵狗吃廚餘,不知道廚餘有農藥,但法官認為雙方平時感情就不睦,男子不會無緣由突然在對方家門丟廚餘餵狗,依動保法判拘役30日,開罰20萬。
判決書指出,李男與黃女為親戚關係,他因不滿黃女在宜蘭家中養的犬「阿軟」曾對他吠叫,將含有有機磷成分之福瑞松農藥摻入雞脖子中,在去年8月騎自行車到對方家,將摻農藥的雞脖子毒餌丟在住處門口,「阿軟」最後依循氣味而誤食雞脖子,黃女下午發現狗口吐白沫,送往獸醫院急救仍不治死亡。
黃女後來發現住處門口之雞脖子有異,將阿軟的遺體及該雞脖子送往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進行檢體採集,果然檢出狗腸胃內容物及雞脖子均含有有機磷成分的福瑞松農藥,但男子事後仍辯稱只是餵狗吃廚餘「我不清楚該廚餘裡有農藥」,法官認為男子與黃女平時不會交談,衡量一般人不會無故將自家廚餘丟擲於鮮有來往的他人家門前,認定男子對狗下毒的罪刑明確。
法官認為男子犯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罪,和刑法第354條損壞他人之物罪,考量男子已高齡80歲得減輕其刑,處拘役30日,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拘役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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