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日前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其中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例如夜市撈金魚、烏龜等,但遭業者痛批影響生計。農委會稍早發布緊急新聞稿澄清,本次主要針對對象為兔子、天竺鼠等哺乳類動物為主,魚蝦、烏龜等不在此限。

農委會4月28日預告「動保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正為近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正,包括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等4大面向,後續將依法制作業報送立法院審議。

其中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部分,包含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即夜市撈金魚、烏龜等遊戲均列入禁止之列,但遭夜市攤販痛批影響生計,認為農委會管太寬。

稍早農委會發布新聞稿澄清,本次「動保法」修正草案中,草案第13條管理的主要對象是以兔子、天竺鼠等動物來禁止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在同時考量動物福利與民眾權益下,原草案已設有排除條款,例如中央場所指定場所類型不在此限等,因此不會影響夜市等民眾生計。

至於魚類、爬蟲類等為何不在禁止之列?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表示,「動保法」的立法意旨針對較高等動物做管理,例如哺乳類動物等來規範,未來也會按照實際情況來管理,不會影響行之有年的商業行為。

江文全進一步解釋,會以管理脊椎動物,尤其哺乳類為優先,基於科學論述上,脊椎發達的動物痛覺較為發達,因此全球的「動保法」都是以保護脊椎動物為主,我國的「動保法」適用的「動物」也是哺乳類為主,魚類、甲殼類、爬蟲類等現階段並不會進一步要求。

#動物 #農委會 #動保法 #夜市 #烏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