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JKF女郎賈瞳瞳遭陳姓男子控告詐騙400萬,獲不起訴後,在IG上批評陳男跟蹤,陳男再告賈瞳瞳涉嫌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賈女確曾明確表達拒絕交往,還被陳男推倒毆打,賈女罪嫌不足,不起訴賈女。
2021年高雄陳男爆料,賈曈曈擔任直播主時,與他交往,先假意要跟他結婚,再分別以繳房租、償還經紀人金錢、解除工作合約等名義,騙他400多萬元,害他賣地籌錢,新北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賈女。
事後賈女在IG上否認騙錢,反控陳為追求她,躲在她家門口好幾天,陳男不滿,另控賈妨害名譽。檢方調查時,賈女辯稱她沒有拿過陳男任何一毛錢,都是陳男抓直播點數給她,大約是280萬元到290萬元,雙方也見了3次面,但她拒絕交往,陳男無法接受。
北檢調查,陳男曾在2021年12月間,躲在賈女住處巷口,從後方勾住賈女脖子,並將她推倒在地毆打,另陳男也曾用高爾夫球桿砸毀賈女住處窗戶和大門玻璃,新北檢已分依傷害、毀損罪起訴陳男。因此檢方認為,賈在IG上發文內容尚屬有據,罪嫌不足,不起訴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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