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子今年1月在臉書社團「需要幫助嗎?小姐姐」發現有女子發文說「台南需要幫助」,就約對方性交易,後來得知對方是名國二少女,仍開價4千元,事後少女因月經一直沒來,到醫院檢查才發現懷孕,男子以10萬達成和解,法官判刑3個月,可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男子今年1月23日下午在臉書社團「需要幫助嗎?小姐姐」發現15歲少女的發文稱「台南需要幫助」,他用LINE向對方提出性交易邀約,並議定代價為新臺幣4千元,當天就開車去載少女,在台南某汽車旅館發生關係一次,後來因少女的生理期未來,至醫院檢查發現已懷孕,又院方通報後警方才介入。
少女後來供曾告訴男子自己就讀國二,15歲快16歲;法官考量男子犯後坦承犯行,態度並非不良,犯罪手段算是平和,且表達願意賠償10萬元,少女何其父親接受該和解條件;法官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男子需在今年6月底前賠償對方10萬,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