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攝影師阿泓(化名),對從事模特的女網友謊稱有雜誌合作拍攝,邀請對方先練習拍攝情趣內衣,未料竟趁機強逼女網友替自己手淫,事後遭到法律究責。台北地院審結,依犯強制猥褻罪,處阿泓有期徒刑1年,另犯偽造文書等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泓與A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阿宏得知A女有意從事模特兒工作,便以假名與其來往,自稱為業餘攝影師,謊稱可為A女接洽廠商拍攝照片;2021年間,阿泓對A女謊稱須定期與他進行角色定位練習,增加A女的拍攝經驗,約定主題為情趣模特兒拍攝,讓A女換上薄紗材質內衣,並趁隙將A女推倒在床上舔胸,逼迫A女替自己手淫得逞。
法院審理時,阿泓矢口否認犯罪,稱A女自願替他手淫,但A女證述,練習拍攝時,阿泓曾說她的胸部很可愛,還偷親她,最後甚至做出要與她發生性行為的動作,逼她幫忙手淫,她當下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因擔憂阿泓散播當天拍攝的照片,才被迫配合等語。
法官指出,A女的證述前後一致,與阿泓也無冤仇,A女實在不須冒著偽證的風險造假被害情結,故證詞有一定的可信度,酌情後,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阿泓有期徒刑1年,另犯偽造文書等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可上訴。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