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7旬婦人控訴,丈夫退休前長期在陸工作,婚後多度外遇從未感到愧疚,還嗆說「外遇是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退休後返台同居則變本加厲嘲笑她頭髮稀疏或是皮膚變皺,讓她承受極大心理壓力,希望法院判准離婚。台中地院審結,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婦人主張,與丈夫於1970年間結婚,丈夫長期在大陸工作,婚後多次外遇都毫無愧疚之心,更引用成龍所言,稱「外遇是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或是稱「這世界本來就是為男人設計的,男人可以外遇,但女人就是不行」等語。
婦人說,2007年間丈夫退休,與她同住在台中市,非但沒贖罪外遇所造成的傷害,反而變本加厲以言語霸凌她,嘲笑她髮量稀疏、年紀大、皮膚很皺,讓她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於2011年間正式選擇與丈夫分居至今,但丈夫近期又提出同居要求,她年逾古稀,不願噩夢重演,只想平靜安度晚年,盼望法官能判准兩人離婚。
對此,男方認為妻子言過其實,他外遇後已深刻反省,結束外遇行為超過40年,是妻子有外遇陰影,生性善妒,看到他與女性友人出遊、多說幾句話都會當作外遇,認為離婚會讓他的身心崩潰,生命提早結束,懇請法官駁回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男方確實曾婚內出軌、嘲笑妻子髮量、年紀等行為,認為2人的確婚姻期間感情不佳,再加上兒子也同樣證述父母感情不佳等,認定此段婚姻已無互信、互愛及互諒等基礎,構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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