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錚表示,美方對美光公司一案的反彈是典型的以己度人甚至「惡人告狀」。美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在晶片和資訊領域的技術出口、市場准入以及政府採購等方面對中施以層層加碼的蠻橫限制或直接禁令,才是真正的經濟脅迫。而中國針對美光公司的調查和認定完全依照相關法律,相關程序和認定標準公開透明。美國政客的反咬無論如何渲染都不會輕易誤導其他國家和企業。
李錚認為,透過美光一案,中國事實上是向國際社會和各國企業傳遞出一個清晰聲音,即中國的市場是依法辦事的。近些年來,隨著新興技術的快速發展和網路安全風險的持續暴露,中國政府正在加快建設針對新興技術領域和網路空間的治理體系。但與美國在對中科技打壓上濫用行政權力、隨意新增條目、濫用法律適用範圍等不同,中國對於國內企業和國際企業一視同仁。中國的法律制度不會放任任何危及國家安危的重大風險隱患,但也不會羅列罪名陷害任何一家無辜企業,更不會將國際政治因素置於法律之上。
李錚強調,如果非要總結中方這次針對美光公司的執法向國內外釋放出什麼訊號的話,那也與美方的臆斷和攻擊抹黑完全不同。中國借助這一案件明確了相關法律的嚴肅性,提醒其他在中國開展業務的中資或外資企業重視網路安全領域的相關要求和規定,充分認識到中國法律的嚴肅性,解決自身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相信後續在網路安全以及其他國家安全重要領域的治理監管和執法中,中國相關部門也將遵循類似原則。中國將藉由實際行動來證偽美國國內反中勢力的誤導,更加清晰地展示中國對於解決類似安全隱患的依法依規、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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