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寮區民揚路上成功黃昏市場旁,日前被拍到有駕駛疑似為了買東西,居然把車直接停在馬路中央。對此,林園分局表示,目前沒有接獲民眾報案,但該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社會事新聞影音」PO出一段影片,畫面中1輛小客車就停在路中央,隨後就看到1名身穿粉紅色套裝的女子手上提著東西,上了駕駛座,附上文字寫下:「阿姨為了買菜任性展示整個地球都是我的停車場」
該地點就位在大寮區民揚路上,轄區林園分局表示,目前尚無接獲民眾報案,畫面中自小客車違規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林園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停於安全處所,勿違規停車,以維護交通安全,營造良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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