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一名林姓警務正今年3月以賣房子為由,要求女房仲陪唱歌換簽約,趁機伸鹹豬手,事後還傳「要含稅喔」等性騷擾字眼,女房仲提告後,法院裁定他3萬元交保,警局也對林姓警務正記兩大過免職,但他卻還在警局上班,遭質疑包庇,對此警局表示程序還沒完成。

據了解,二線三星林姓警務正,3月涉嫌以委託賣房為由,約女房仲喝咖啡,還強行載女房仲到KTV,甚至故意伸手觸碰女房仲腰部,簽委託書時,還意有所指地說要含稅喔。之後,林姓警務正被控傳訊給女房仲,以「老婆」、「親愛的」,還有「要含稅喔」等性騷擾字眼,但林姓警官否認性騷女房仲。永康分局偵辦後將他移送,法院裁定3萬元交保。

台南市警局表示,林姓警務正涉嫌性騷擾、跟蹤騷擾及誣告罪等情事,於4月11日報請台南市府核予該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但事實上林姓警務正到目前為止仍在繼續在警局上班,引發質疑警方包庇,警方則強調,6月9日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報請警政署先予以職權停職,因為考量全案還沒判決定讞,程序也還沒完成,並未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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