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名陳姓男子去年與友人一起租屋處續攤飲酒打牌,竟趁喝醉後偷偷闖入友人未成年的乾妹妹房間,環抱並偷摸乾妹妹的胸部。南投地院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友人夫妻檔及友人的乾妹妹去年4月一起逛夜市,同日晚間一行人返回陳男的租屋處續攤打牌,友人的乾妹妹則先行回房睡覺,未料陳男心起色念,溜進乾妹妹的房間內,環抱側睡的乾妹妹還觸摸其胸部。乾妹妹直到多日後向法院的少年調查官訴說經歷,由調查官協助報警通報全案才曝光。
南投地院審理時,被害女子證稱陳男知情她年僅國三,故法官不採信陳男辯稱不知情被害女子未成年的說詞,法官再考量陳男坦承犯行,當庭承諾賠償被害人5萬元等情狀,認為陳男歷經此次審判後,應無再犯之虞,故暫不執行刑期較適當,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緩行4年,另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並禁止接觸被害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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