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男神」耀樂日前指控藝人炎亞綸與未成年時的他,發生性關係,還拍攝影片。士林地檢署分案調查,端午節連假期間,耀樂製作筆錄後,3日檢警搜索並約談炎亞綸到案,炎亞綸上午與2名律師至北市婦幼警察隊應訊,尚未決定是否要移送地檢署。
此外,由於根據相關指控,檢警不排除炎亞綸拍攝違法性愛影片不只一起,檢警搜索炎的住處及多個處所,查扣電腦、平板、手機等物品過濾,將清查有無其他人受害,或涉及其他犯罪。中午炎亞綸做完筆錄,警方帶同他回住處等處搜索中。
媒體質疑炎亞綸為何可搭乘警方偵防車,直達警局應訊,是否藉此躲避媒體拍攝曝光?警方澄清指出,警方受檢察官指揮合法通知相關人士到案,為確保後續偵查作為,才使用偵防車陪同炎亞綸回住處搜索,目的是擔心證據被湮滅,絕非特權。
且因為警方僅有傳喚通知書,沒有拘票,擔心炎亞綸不配合,才會用偵防車載炎一起行動,希望他能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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