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範,維持納稅者及受扶養親屬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基本生活費以行政院主計總處2023年公布之2022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3.7萬元之60%,計算公告202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為20.2萬元,較去年度增加6000元,每人省稅300元以上,明年5月申報202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2023年 #每人 #基本生活費 #6000元 #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