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局陳姓員警在2019年連續劈腿4名女子,還偷拍與空姐女友性愛畫面,甚至將前往酒店臨檢的女服務生身分證畫面外流,直到空姐揪情敵在網路社群爆料,始東窗事發。陳遭記過並遭法院依妨害祕密罪將他判刑2月。懲戒法庭事後又判處休職2年。但陳男疑似又重考警察並錄取,名字又出現在今年年警察分發名單。
據了解,今年新分發的員警中縣名字與陳員相同的姓名,並分配回原台南市警察局。
案發當年,28歲未婚的陳員,警專畢業後分發到南市某分局服務。去年6月起,陳透過手機交友軟體,先後與女護理師、眼鏡行女員工、空姐與女大學生等4女認識並交往;其中,眼鏡行女員工還是陳在買眼鏡時,因看到對方胸前名牌,主動透過臉書認識。
不過,後來空姐無意間發現陳劈腿,原想挽回感情,要求對方與其他女友分手,但陳仍繼續暗通款曲,空姐於是找上護理師,才知陳是劈腿慣犯,憤而聯手在臉書社群踢爆,並質疑陳利用職權洩漏個資,偷拍性愛影片。
警方內部調查,陳坦承感情糾紛,道歉表達悔意。警方將他記1小過調地,並依妨害祕密罪嫌函送南檢偵辦。檢方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定,陳與女方曾是男女朋友,卻在民宿房間內用手機竊錄性愛影片,還將影片以LINE傳送給女方,妨害祕密罪證明確。法官斥責陳身為警察人員,竟趁前女友不知情,竊錄私密畫面,不僅破壞善良風俗,也不尊重女方,考量他對女方造成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且未達成和解,將他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
懲戒法院認定,陳男除觸犯刑法及公務員服務法損害公務員名譽、不得洩密等規定,他的行為戕害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且竊錄行為破壞善良風俗,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慌與不安全感,判休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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