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選立委、IC電子業聞人、被台北國稅局列為第87名「欠稅大戶」的林姓男子,因2010年出售多筆汐止區不動產,積欠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共計3072萬餘元,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17日訊問後,認為林疑匿資產,將林男留置,準備聲請管收後,林為免牢獄之災,通知人在英國的前妻,前妻火速越洋調度資金300萬元繳納,餘額辦理分期,才讓林男免遭管收命運。
台北分署表示,林男自美國矽谷返台定居後,經營IC電子零組件代理公司,為業界聞人,曾參選立法委員,他因2010年出售多筆汐止區不動產,台北市國稅局自2015年9月起陸續通知林男繳稅,但林男置之不理,國稅局遂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查出,林男得知國稅局追稅時,仍將其銀行帳戶巨額存款提領或轉匯至其所投資經營的公司、前妻及友人帳戶,台北分署雖核發禁止命令,仍以經營公司招待客戶為由,屢次從事違反禁止命令,進行豪奢消費。因此台北分署核發限期履行命令,命令林男17日上午到台北分署履行或提供擔保。
林男雖就匯款及奢侈消費等行為提出解釋,且揚言已談妥生意,可以取得美國上市公司股票,用來清償欠稅,請求分署給予時間,但執行官發現林男未提出任何具體清償計畫,根本是空言,遂依法留置,並準備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
林男見狀,為免牢獄之災,隨即稱病不能被管收,表示患有心肌梗塞及高血壓,身體常感不適,絕非有意欠繳稅款,並火速聯繫遠在英國陪伴女兒的前妻越洋調度資金。
林男前妻轉請友人匯款300萬元至林男帳戶,林男公司員工與台北分署人員趕赴銀行提領300萬元轉匯國庫,其餘款項並則分23期繳納,台北分署經國稅局同意分期繳納後,同意釋放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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