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協進會今日提建言,希望台美租稅協定可以擴及第三地間接投資的台商。財政部今日回應,首先國際慣例並無相關的前例,租稅協定主要還是鼓勵直接投資;其次,現在國際反避稅趨勢,也不鼓勵以這種繞道的方式投資。

財政部表示,台商透過第三地投資,大部分都是利用英屬維京群島(BVI)等地,過去的租稅協定內,都不涵蓋在內,像是台灣與日本的租稅協定,都是鼓勵直接投資。

其次,以這種繞道的方式,間接投資美國,在全球反避稅趨勢之下,也可以享受與美國租稅協定好處,並不被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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