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湖北前首富的蘭世立因涉嫌合約詐騙犯罪成為「紅通人員」,2019年11月入境被抓。直至2021年12月20日,蘭世立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後釋放,加計前幾年的刑事拘留與監視居住,前後被限制人身自由共902天。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的刑事賠償決定書指出,蘭世立可獲得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兩項共計59多萬元人民幣。
根據紅星新聞引述蘭世立說,決定書中除對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進行確定外,廣州市檢察院還要求辦案方「以口頭方式向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但他對這部分內容以及其他之前曾要求的賠償內容未得到確認存在異議,已經準備向檢察機關提出行政覆議。
蘭世立曾是商界風雲人物,靠電子、餐飲、房地產等起家。最為著名的經歷之一是在2005年申請成立東星航空公司獲批。同年,蘭世立以24億元身價登頂《富比世》湖北富豪榜,也被稱為「中國民營航空第一人」。
但在2016年3月3日,蘭世立因涉合約詐騙案被廣州警方傳喚訊問,次日被刑事拘留,之後又被監視居住。同年7月9日,他離開指定居所並前往新加坡,成為「紅通人員」。再從2019年11月入境被抓,直至2021年12月20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後釋放,前後被限制人身自由共902天。
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的刑事賠償決定書,按照每天436.89元標準,蘭世立可獲得人身自由賠償金39萬4074.78元,同時獲得精神損害撫慰金19萬7000元,兩項共計59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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