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截至今年10月18日未領取普發現金之經費近10億元將全數充公部分,鑑於一般民眾領取普發現金期限將於今年10月31日截止,預估約10萬人尚未領取,其部分可能因民眾個人因素未領取,以及尚有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之新生兒,領取截止期限為113年1月31日,相關預算將持續執行,由於普發現金經費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規定,係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支應,倘有節減,將依預算法相關規定,減少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

財政部國庫署提醒民眾,依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規定,民眾於今年10月31日前符合領取資格,並在10月31日前擇一方式申請,即得領取普發現金;若循3種方式領取(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無法領取者,請民眾務必於10月31日前(逾期無法受理)撥打1988客服專線(含語音留言)申請,或透過普發現金宣導網站線上客服,點選「轉接專人」文字客服留下訊息,1988客服專線錄案後將與民眾聯絡,協助民眾領取。

國庫署進一步提醒,請民眾務必於今年10月31日23時59分59秒前送出聯絡訊息,方符合相關規定。由於近期民眾恢復戶籍案件較多,為協助民眾領取,民眾可於10月31日財政部上班時間(8:30至12:00、13:30-17:30)撥打2322-8000轉接相關業務單位錄案,再由1988通知民眾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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