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費鴻泰的兒子費聿德,前年在群組中以「婊子」、「垃圾」等語,辱罵不在群組內的呂姓高中女同學,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他的上訴,依公然侮辱等3罪各判處拘役20天、25天及10天,應執行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費聿德在2021年1月19日、3月10日、4月18日,在其與友人聊天之whatsapp通訊軟體群組「我就是破麻」內辱罵呂女,第一次是針對呂女的黃姓男友發言,回應稱:「你女朋友是婊子」,後來又指「婊子」、「垃圾」等言論。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費男判處拘役50天,他不服否認犯罪、提上訴, 高院二審認為,「婊子」、「垃圾」等言語,依其前後對話可知,費是「主動」地「挑出」呂為侮謾、辱罵,且係因內心不滿她才為此舉,又非被動防禦或無辜捲入,構成公然侮辱罪,一審量刑亦屬妥適,判決駁回他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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