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傳出有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前基金經理人涉嫌跟單,經勞動基金運用局瞭解向投信業者及金管會瞭解後,並未涉及勞動基金國內委託帳戶。勞動基金局官員表示,初步瞭解與勞動基金無關,但如果後續投信業者遭金管會警告,將管制參加基金局委外標案5年。
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為加強監管投信受託帳戶經理人,如涉及不法,除將終止契約、請求損失賠償外,還可以沒收履約保證金及要求2倍懲罰性違約金, 且受託投信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投信,5年內不得參與基金運用局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招標案以維護勞動基金權益。
勞動基金成立以來共發生4次弊案,包括2010年的盈正案、2011年的佳總案、2012年的陳、瞿姓經理人背信案及2020年的遠百案,其中有3案已獲全額賠償,僅剩陳、瞿姓經理人背信案中的4.7億餘元仍待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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