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人受中共情工人員指派來台,吸收退役空軍少將錢耀棟、退役中校魏先儀在台發展組織,企圖吸收多名退役將領,一審將魏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錢判刑1年,緩刑4年,各繳交公庫60萬元及30萬,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各改判2年、1年4月,各緩刑5年、4年,支付公庫金額提高為300萬與150萬元。可上訴。
港商謝錫璋(通緝中)是在大陸出生的香港人,受中共軍方轄下的 「廣東省海外聯絡辦公室」副處長周蜀新、官員陳路等情工人員指示來台發展組織,2003年謝來台參加海軍上將黎玉璽公祭,認識時任國軍公墓中校輔導長魏先儀,透過魏的關係招攬昔日長官、退役同袍在台發展組織。
魏、謝2人先在2012年以招待食宿、交通及球敘旅遊,邀前空軍少 將錢耀棟赴大陸廣東,由廣東省海外聯絡辦公室副處長周蜀新、官員陳路等情工人員陪同,成功吸收錢。
檢方起訴後,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將魏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繳交公庫60萬元;錢違反國安法未遂罪,判刑1年,緩刑4年,繳交公庫30萬元。二審高院今各改判為2年、1年4月刑,但仍各緩刑5年、4年,不過支付公庫金額提高為300萬與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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