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25日針對一起二戰時期日企強擄勞工的「徵用工」訴訟作出定讞判決,駁回被告日企「株式會社不二越」的上訴,裁定該企業應向受害勞工每人賠償約8000萬至1億韓元。對此,日本官房長官林芳正表示抗議。
日本於1910年至1945年二戰時期,強徵韓國徵用工進入日企「強迫勞動」,韓國在日本戰敗後求償。兩國1965年簽署《日韓請求權協定》,日企提供韓方3億美元無償資金和2億美元有償貸款,協定的簽訂使兩國關係正常化。日本政府和相關企業一直以《日韓請求權協定》「已解決」索賠問題為由拒絕賠償。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韓國政府自去年3月宣布解決戰時勞工問題的計畫以來,日韓關係有所改善,而25日的判決是在這一背景下作出的。
二戰期間在朝鮮半島作為「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被強徵到日本機械製造商「不二越」軍工廠勞動的女性及其遺屬,向該公司提起3起索賠訴訟。韓國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不二越的全部上訴,該公司敗訴已成定局。
韓國最高法院命令該公司向23名受害者,每人支付8000 萬韓元(59900 美元)至1億韓元的賠償金。其中,受害者只有8人還活著。至此,韓國最高法院審理的12件韓國強徵勞工對日企索賠訴訟案,均以日企敗訴告終。
關於這次判決,日本官房長官林芳正當天表示抗議。日本負責亞洲和大洋洲事務的最高外交官浪速博之(Hiroyuki Namazu)向韓國駐東京大使館提出抗議,稱最新結果「極其令人遺憾且完全不可接受」。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