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是全省唯一開辦縣民保險的縣市,讓發生意外死亡的縣民有30萬元保險金,近幾年來理賠金額多超過投保金額,保險公司無意承接,去年連續流標3次,社會處依急難救助作業要點,轉型為「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做無縫接軌,繼續照顧縣民,1月1日起由縣府直接受理,目前有1件申請案。
社會處長陳欣怡表示,縣民保險從2011年7月1日開辦到去年12月底,已協助2108個家庭,理賠金額計6億3240萬元,理賠比率達89.82%,讓縣民在遭受意外不幸死亡時,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新竹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採購案,以往多編列4千到5千萬預算發包,為全縣15歲以上、設籍滿6個月以上縣民投保,這2年投保人數都有48萬多人,每年申請理賠都超過170件,保險公司反應賠錢,113年度將縣民保險預算提高到5780萬元,但去年3次招標都流標。
陳欣怡說,經討論後決定依急難救助作業要點,把縣民保險轉型為「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從今年1月1日由縣府受理申請及審核,延續為縣民提供保障,規定在半年內可到社會處或戶籍地公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由縣府發給30萬元救助金。
陳欣怡特別說明,原縣民保險請求權時效為2年,若去年12月31日前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仍屬縣民保險範圍,可向承保公司兆豐產險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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