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1名18歲男子阿德(化名),2022年11月到線西鄉朋友家借宿,趁朋友姊姊A女服安眠藥熟睡時,對她趁機性交得逞,後來A女發現受辱後,欲跳海輕生,經消防人員救起後報警處理始知上情,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A女之弟為朋友關係。阿德於2022年11月18日晚間9時許,因借宿於彰化縣線西鄉A女之住處房間,明知A女已服用安眠藥,見A女藥效發作、無力躺臥床上而不能抗拒,竟基於乘機性交之犯意,對A女性交得逞。A女於發現受辱後,欲跳海輕生,經消防人員救起後報警處理。
審理時A女證稱,被告當時問我能不能跟我一起睡,我想說他是弟弟的朋友,也只是單純睡覺所以答應他,當時我有一點點意識,但因為藥效發作,所以我沒有力氣等語。
法官考量,被告行為時甫滿18歲,審酌,被告係A女弟弟之朋友,因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而一時性慾衝動思慮欠周,利用A女服用安眠藥後不能抗拒之際,而為本案乘機性交犯行,致誤觸刑罰重典,雖甚不該,惟究非以強暴、脅迫方式為之;再佐以被告坦承犯行,亦積極尋求A女諒解,並給付3萬元與A女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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