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被新北地檢署指控自2007年起多次挪用校產用作非校方附屬機構輔大診所使用,被依背信罪起訴,今(31)日上午新北地方法院依背信等罪定應執行10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江漢聲稍早發聲明表示,今天是他擔任校長最後一天,得知新北地院判決至為沈痛,完全不能接受,「本人深感冤屈,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檢方指控,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卻多次以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名義,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元;還涉嫌與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啓峯、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
新北地院認為,江漢聲明知輔大診所性質應變更為私立學校附屬機構單位,才符合法規「附屬機構」編制,但他未依學校開會決議建議變更,反而指示不知情下屬以個人名義申請輔大診所開業執照,並在明知輔大診所並非輔仁大學附屬機構的情況下,以「借貸」等名義從輔大撥款給輔大醫院使用,又因輔大診所頻被輔大催討,再與下屬一同以製造「勞務委託案」的方式沖銷輔大診所積欠債務,使輔大財產蒙受損害。
合議庭審酌江漢聲為圖輔大診所不法利益,違背輔大賦予其等義務,以「借貸」等方式使輔大診所取得不法利益,致輔大財產受損害,考量他犯後始終否認犯罪,依背信罪處6月徒刑、另依共同背信罪處6月徒刑,定應執行10月徒刑。
江漢聲稍早發聲明,認為起訴書中認定輔仁大學實際經營及管理輔大診所,輔大診所就是輔大所有;也證實無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因此絕無可能背信圖利。「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本人深感冤屈,不能接受,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本人自2002年到輔仁大學服務逾二十年,一直兢兢業業,在董事會嚴格監督下,全心努力為學校募款已逾三十億以上並為輔大興建醫院、爭取各種資源,帶領輔仁大學發展,絕不可能圖利自己與他人,更沒有違背職務損害輔大利益」。江漢聲說,名譽是他的生命,為爭清白,他絕對上訴到底。
江漢聲聲明全文:
今天是我擔任校長最後一天,得知新北地院的判決,至為沈痛,我完全不能接受。對於司法針對本人不公平判決,本人深感冤屈,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
檢察官早已証實沒有任何錢進任何人的私人口袋,法庭上多位証人也舉證輔大診所是輔仁大學在經營,所有財務都是輔大在掌控,所以經費在校內流通,輔大診所自始即為輔仁大學所有,根本不可能有背信之虞。
由於輔大診所是新北市衞生局了解輔大要蓋醫院所許可成立,以診所主治醫師為負責人,所有輔大給輔大診所的開辦費和擴大醫療服務的費用都是經過會計的建議,也有實際的醫學院學生在診所見習、也實際有進行社區醫療服務,當初會計建議的400萬開辦費也都已全數歸還輔大,以上事項,我都是依學校長官指示及會議決議辦理,我當只是醫學院院長受命上簽,並無主導權限。至於診所替學校所做250萬的社區醫療服務成果,也經學校正式核銷驗收,根本沒有私下挪用公款的情事,所以根本沒有部份媒體所稱之不法金額。
本人在輔大二十多年來努力於校務,興建輔大醫院使輔大成為台灣第一流私立大學是有目共睹的成績,今天個人卸任之際受此不公平司法判決,將此寃屈公諸大眾,以維護自己的清譽。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