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業銀行負責人王貴鋒與台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周哲男合作掏空商銀、保經10億餘,被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聲請收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徹夜開強制處分庭,今(1)日凌晨諭知王貴鋒1500萬交保、賴麗姿300萬交保、周哲男800萬交保。
王貴鋒的員工在諭知前就已準備好裝著大筆現金的車輛在法庭外等候,諭知後不到一分鐘便有員工拖著塞滿現金的小行李箱走進法庭辦保,法警數現金從天黑數到天亮,最後他帶著帽子和口罩,低調走出法庭,僅輕聲向媒體說「謝謝」。
賴麗姿的員工亦迅速籌備300萬後到法院替她辦保,她在財經法資深律師吳佳潓陪同下走出法庭,帶著大墨鏡、口罩將臉遮擋嚴實,全程低頭未發一語,吳佳潓則替她向媒體提問道謝。
檢調調查,王貴鋒任職台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後,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到1億元,並自2014年起以台中商銀或台中銀保經名義租購賓士、勞斯萊斯等豪車私用。又用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私人飛機、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出遊,使公司受到共5億餘元損害。
除了掏空公司享受生活,王貴鋒自2014年起至2018年止,還以保經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的行銷公司共3億餘,另以保經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台北市豪宅作為自己的私人招待所,並按月給付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檢調統計,王貴鋒勾結賴麗姿、周姓負責人等人掏空公司共10億餘。
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秉錡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區機動工作站、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於30日兵分24路搜索,查扣勞斯萊斯、賓士等名車7輛、雪茄千隻、名錶等奢侈品,並凍結50餘金融帳戶,帶回王貴鋒、賴麗姿、周姓負責人等22名被告、證人2名,複訊後王、賴、周三人被聲請收押禁見,其餘19名被告分別諭知10萬至300萬不等交保。
新北院31日深夜起連開三庭強制處分庭,今天凌晨結束,裁定王貴鋒15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周哲男8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賴麗姿3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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