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霧峰區民生路270巷6號旁溝渠今(7日)下午被民眾發現水色呈現粉紅色,疑遭汙染。台中市環保局獲報後派員現場稽查,查獲1工程行因清洗漆料,將油漆廢水排棄於溝渠,將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告發,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民眾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霧峰區吉峰里里長林政逸今(7日)下午爆料霧峰區民生路270巷6號旁溝渠變色疑遭汙染,環保局下午4時隨即派員稽查,現場溝渠水色呈粉色,經往上游追查,查獲一工程行油漆材料儲放處,並於建物後方溝渠發現漆料痕跡。
經查工程行負責人坦承有清洗油漆作業剩餘漆料,並將油漆廢水排棄於溝渠,環保局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款。
環保局呼籲,廢水應妥善處理或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得排放,避免汙染河川水體,若查有利用連假從事違法汙染行為將加重處分。環保局強調,查緝汙染行為沒有假期,民眾任何時間若發現有環境污染公害案件時,可撥打環保局陳情報案專線04-23280380通報,環保局將盡速派員前往查處,一經查獲違規將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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