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年代旅遊已接團至4月,約有430人尚未出發,觀光署表示,旅客可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要求全額退費並賠償違約金、或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對於此案事涉消費爭議部分,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並自昨(15)日起開始接受申訴。
以「年代旅遊」經營旅行業的美加國際旅行社,由於與地接社越南WInnER國際旅行社間發生付款糾紛,導致數百名春節期間赴越南富國島旅遊的台灣旅客遭丟包,造成旅客行程中斷,並有地接社發出公告額外向旅客收費而引起紛爭。
對此,觀光署分於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美加國際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公司積欠團費顯示財務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
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觀光署依消保法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而涉及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正就9日及10日出發的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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