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住都中心因永和秀朗社宅1名承租戶在承租社宅期間多項違規行為,遭扣點累計達34點被要求退租,該住戶告上法院,並稱屋內雜亂是遭住都中心誘導,且影片還被移花接木提供給媒體,二審法官審理後判決住都中心敗訴,全案不可再上訴,住都中心表示尊重高院見解,但強調承租戶多次違反管理規則,已達不續約標準,將依規定辦理。

住都中心指出,該承租人在承租秀朗社宅期間,不僅違規停車、在公共區域私設監視器,甚至有在陽台堆置易墜落雜物、在屋內囤放垃圾廢棄物等誇張行徑,明顯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經屢次警告仍未於期限內復原,中心依租約規定進行扣點累計達34點。

對於判決結果,住都中心強調尊重高院見解,但即便被認對有爭議的18點扣點外,其餘無爭議扣點16點仍然達契約規定的扣點15點不續約標準,因此待契約到期後,該承租人不得再辦理續約,須於契約終止日前完成退租程序並返還承租標的,另應繳付截至二審訴訟期間,其未繳納的租金約計35萬多元。

住都中心強調,對於租約規範的扣點機制仍會嚴格執行,因爲社會住宅屬於公共資源,需靠大家共同愛護珍惜,同時為了維護社區公共安全以及住戶及民眾的住家安全,必須要扣點機制將「惡鄰居」逐出社宅。

至於該承租人多次指控中心查訪影片移花接木,或指稱中心舉證斷章取義等言論,住都中心表示皆為汙衊中心聲譽,另部分媒體未加查證其說法作出平衡報導,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新北市 #住都中心 #社宅 #違規扣點 #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