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16歲少女小萱(化名),2023年某日在住處浴室洗澡時,卻突然發現置物架上有相機,她好奇拿起來查看,卻驚覺正在錄影,並錄下她洗澡時裸露身體的影像,小萱憤而報警處理,警方追查竟然是她的繼父阿國(化名)所為。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認,阿國事先架設相機,還開啟錄影功能,使小萱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違反其本人意願,竊錄洗澡時裸露乳房等隱私部位。阿國犯行造成未成年的小萱性隱私受損,阿國所為是對兒童及少年性虐待及性剝削的具體呈現。
法官審酌,阿國身為小萱的繼父,竟為逞一己之私欲,以相機竊錄小萱洗澡之影片,考量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非差,且小萱也以手寫書信表明,接受阿國的道歉,希望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日前依法判決,阿國被依犯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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