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歲男童凱凱(化名)慘遭劉姓保姆姐妹虐死。台北地檢署疑訪視報告與實際情況有落差,並將負責男童案的陳姓女社工列為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被告,昨(12)日被上銬移送,複訓後諭令 30萬元交保,低頭哭著離開地檢署。對此,胸腔外科醫師杜承哲表示不解,並直言:「銬一個社工,作秀給全國看,公然違反警察職權執行法!」
虐童致死案正持續發酵,胸腔外科醫師杜承今(13)日透過臉書發文,「不敢找主管機關出來打球,銬一個社工,作秀給全國看,公然違反《警察職權執行法》,算什麼英雄好漢?可恥!未來恐怕寒蟬效應,誰還敢當社工?」
杜承哲進一步指出,警察須依法可以使用手銬這類的戒具,不過前提是他拒捕、攻擊警察,想傷害自己或是他人等原因,並質疑:「這位社工有嗎?」
對此,杜承哲稱依據《警察職權執行法》規定,員警使用戒具時,除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外,另應注意「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及名譽之維護」、「避免公然暴露所使用之戒具」、「避免使用破損或不潔之戒具」此3大要點,同時質疑警方作為:「反正最後社工一定有違法,管他什麼名譽,先弄就對了。」
貼文曝光後,也有民眾在評論區底下留言:「雙北這兩個真的很誇張!這些官員公務員的責任不追究、市長的責任不追究,竟然讓媒體光明正大的把最推給一個社工」、「看到被上銬真的超打擊士氣Q,謝謝為一線社工發聲!」、「社工接觸的都是負面個案,心力體力都是高壓,這樣的處理方式只有讓越來越多的人不願意當社工」。
另也有新北一名員警匿名指出,針對「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強調類似事件,並未有誰可以保證犯人不會有所動:「事情都是發生在沒有情緒表現的人身上,會讓人猝不及防,阿扁犯罪也上銬,不是嗎?」
該名員警繼續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身分地位差異,外在未表現出來的行為,不表示人性不會做,程序正義與保全證據人身安全,遠大於面子問題。」
發表意見
中時新聞網對留言系統使用者發布的文字、圖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權利。當使用者使用本網站留言服務時,表示已詳細閱讀並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規定: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