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在露天拍賣購買記憶卡與商家爆發買賣糾紛,刻意用「假帳號」在商家評論區瘋狂留言挨告。高雄地院認為,陳男的帳號不但是刻意新註冊,還使用假名、假身分證字號、假生日,審酌他先前就與同賣家發生衝突,攻擊意圖明顯,最後依偽造文書罪判陳男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2年1月26日 ,陳男在拍賣網站上註冊一個名為「高OO」的新帳號,身分證字號和生日都造假亂填,最後順利註冊成功。接著,陳男到溫姓賣家的賣場下單電腦記憶卡,事後疑似不滿意品質,在評論區留負評還瘋狂留言抨擊,最後遭賣家報警提告。
開庭時陳男辯稱,他純粹只是擔心個資外洩、被詐騙,才會在註冊新帳號時造假身分內容,如同作家使用筆名、藝人取藝名一樣。且拍賣網站需要手機認證,手機號碼他填的是真實號碼,實際交易主體還是他本人。
法官調查發現,陳男過去就與同一個賣家發生過爭執,最後被檢方處分不起訴。之後,陳男才註冊新帳號,明顯是為了用新帳號投訴賣家,並非他所說、擔心遭外洩個資或詐騙,認定陳男違反拍賣網站管理網站會員帳號及維護網路交易秩序,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刑3月,得易科罸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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