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我國自然碳匯方法學僅有「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為了讓更多人加入增匯,農業部日前把「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送至環境部審查,12日由環境部召開首場審查會,但從森林定義、如何採行、減碳如何計算等意見許多,最後決議要求農業部補正後再審。

農業部代表表示,京都議定書規範因人為加強森林經營所額外增加的碳吸存量可併入排放減量值,森林經營活動,在國家溫室氣體減量中扮演關鍵角色,而森林經營為透過調整和控制森林的組成及結構、促進森林生長,提高森林生長量、收穫林產品及其他生態服務功能,進而提升森林碳匯能力。

農業部代表說,森林經營包括森林採伐與更新、森林保護(含病蟲害防治、防火、保林)、造林、撫育、森林主副產品的經營與利用等一系列活動,適用於濕地以外的森林,且申請前已是森林、毗連土地面積大於0.5公頃、樹冠覆蓋率10%以上,但不包括供農作使用與都市使用土地,且要以土壤擾動最小為原則,並須符合水土保持相關規範, 每年溫室氣體移除量小於或等於2萬公噸二氧化碳。

農業部代表指出,該方法學為林木生物量與收穫林產品合計,扣除伐採木質廢棄物、林產品廢料及林產品損壞等才會計算碳匯。

有委員就表示,森林經營碳匯並未納入CDM的方法學之中,且農業部送交的方法學參考多國方法學,但如日本管制措施完整,台灣可以套用嗎?提醒方法學應訂定完整,以利後續操作及審查。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說,去年訂定的自願減量相關辦法之後,農業部提出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方法學,但包括森林定義、森林經營方式等提出疑義,會請農業部修正之後再召開下次會議討論。

除了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外,竹林經營碳匯、改進農業土地管理方法學,近日農業部及海委會也把紅樹林及海草床等藍碳方法學送至環境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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