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考監議題藍綠交鋒,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率先提出「監察委員行為法草案」,若監委圖利自身,或損害他人,最高可處600萬元罰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提案根本是毀憲擴權的一部份,她要廢監察院,把監察院權力收到立法院來,現在先恐嚇監委,要罰錢,這只是奪權的一部份。
柯建銘表示,監察委員權力規定在憲法,彈劾、糾舉、糾正、審計,都在憲法規定底下行使獨立職權,立委有行為法,民進黨修正被國民黨擋,事實上,所有人都要服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監察委員一定也要奉行。
他痛批,翁曉玲的提案根本是毀憲擴權的一部份,她要廢監察院,把監察院權力收到立法院來,現在先恐嚇監委,要罰錢,這開玩笑,所有監委獨立行使職權,內部很多規範都存在,所有人都要遵循利益衝突迴避法,「這只是奪權的一部份。」
柯建銘認為,來好好協商,到院會好好表決,大家好好講,非常歡迎到院會處理,大家看看誰對錯,監委行使職權唯一沒有及於立委,還有總統、副總統,其他都可以,監委獨立行使職權,彈劾、糾舉、糾正,違法部分移送檢調,也有懲戒法院,監察委員職司就是公務人員的檢察官,如此。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翁曉玲提案「監察委員行為法草案」已經排入程序委員會,要求對監察委員履行職權有很多規範,還有罰鍰、刑責。吳批評,國民黨主導的立法院,把立法委員當到無限大,現在手伸到監察院,對監委說三道四。
吳思瑤強調,她是民進黨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立法院的立法委員行為法,就是現在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的議案,也是民進黨版國會改革重要配套,國會改革「有權就要有責」,要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國會秩序,但是到現在,要求自我自律與課責的「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草案,還被國民黨持續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封殺,不給審查,每一次都提散會。
「國民黨的委員們,要刮別人的鬍子先刮自己的!」她說,要管到海邊去,要管到監察委員會的行為,那立委的行為秩序要先自我約束課責,民進黨版的立法委員行為法,要求把me too條款置入、讓反洩密的自序行為修法入法,「國民黨還在抗拒,國民黨拒絕審查,翁曉玲提監察委員行為法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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