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從2月初正式開幕至今,仍無法舉辦大型演唱會。台北市長蔣萬安與副市長李四川,日前於議會質詢時也確立目前方向,就是依照內政部2017年「符合大型群聚活動自治條例規範」的函示處理。也有知名建築師在網路上投書表示,柯文哲市府時期在大巨蛋使照的註記「需符合建築技術規則127條」是在穿小鞋,不該拿半世紀前的法來規範大巨蛋。對此蔣萬安6日受訪時也重申,現在的方向相當明確,就是依照內政部的函示為依據,以大巨蛋能夠舉辦演唱會的方向進行。
知名建築師呂欽文透過投書表示,建築技術規則始於1974年,已經是半世紀前的法律,當時根本不可能預期會有大巨蛋這樣的結構物,更不可能想像數萬人會在同一個屋頂下看表演、觀眾席又會落在地面以下相當的深度。老的法條未能跟上日新月異的社會發展這很常見,修法在國內來說又費力耗時;在還沒來得及檢討修正之前理應彈性處理,這是法治國家的常情。
他也表示,內政部國土署早於2017年函釋,大巨蛋作非體育活動之臨時性使用,皆無須受建築技術規則規範,應依《台北市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申請核可。不過在發放大巨蛋使用執照時,卻還加註「需符合建築技規則127條規定」,給自己穿小鞋,實在是讓人費解。
蔣萬安則表示,大巨蛋現在目前的障礙大家都很清楚,他上任後克服多項困難,順利讓它完工啟用,也順利舉辦國際的運動賽事。如果沒有讓大巨蛋在去年底順利的完工啟用,也不會有看到邀請到王貞治到現場開球,上周也不會看到黃仁勳在大巨蛋為中華職棒開球。
蔣萬安強調,接下來也已經透過跨局處的會議,目前確定依照內政部2017年的函示為依據,接下來會與議會一起努力,希望讓大巨蛋能夠克服障礙,朝舉辦非運動賽事,包含演唱會在內的各項活動,來滿足市民朋友對於大巨蛋接下來舉辦各項活動,以及帶來全面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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