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1名18歲餐廳男助理涉嫌在一年前於飯店內與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導致對方懷孕,產下一名男嬰,豈料男嬰在3天後夭折。
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導,涉案的19歲被告今日面對指控時俯首認罪,承審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卡諭令,福利部官員提呈被告的家庭背景報告再做定諳。法官表示,基於被告在犯罪時年僅18歲,因此作出上述諭令,並將案件延至7月17日宣判。
起訴書指出,現年19歲的被告莫哈末納克尤丁來到峇株巴轄鐵山,被告是在去年認識在夜市協助家人販賣飲料的少女,他被指控於去(2023年)3、4月間某天下午,將當時只有16歲的少女帶到峇縣一間旅店內開房,與其發生性關係。
少女也因為和被告發生關係後懷孕,去年12月31日產下一名男嬰,惟男嬰在3天後因早產夭折。被告上述行為涉嫌抵觸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不超過20年監禁以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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